近期,与办案机关交流链圈和币圈的事宜和案件较多,对于区块链项目的法律风险和现实发案概率,想再次提醒一下诸位,切勿在特殊时期“顶风作案”,远离法律风险,真正用技术成就美好生活。
文章脉络:
积极学习区块链、虚拟货币法律知识;
检方了解币圈,对token不会一概认定涉嫌;
某些区块链项目,被当作的“新标的”。
虚拟币法律知识的更新
继沿海几座大城市的网警朋友积极学习区块链技术(存证等方面)和相关法律知识之后,内陆的经济警察也开始相关法律知识的更新(感谢采购了拙作《ICO黑洞》)。
肖飒:预计未来几年涉币案件还会继续增加: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表示,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情况来看,涉及比特币的相关法律案件,无论是刑事或是民事案件,都呈现逐年上升趋势,预计未来几年涉币案件还会继续增加。?但从目前司法实践来看,投资者对包括比特币在内的虚拟币相关法律规范的认知有限,风险防控意识低,该类案件呈现维权周期长、成本高的特点。无论是刑事还是民事案件,在实际案例中均存在较多难点。(证券日报)[2021/3/29 19:25:05]
我们发现,浙江某市的区块链内部研讨会议和技术复盘会议中,也出现了警察叔叔参与讨论,而且其对技术本身的研究颇深,出乎大家意料。这与两年前在人民大学与公检法朋友们沟通时的情况(彼时他们对区块链的陌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声音 | 肖飒:拥有比特币在我国是合法的 将比特币当做金融产品进行撮合和赚取差价的行为涉嫌违法:据新京报消息,对于比特币场外交易是否合法合规一问,中国银行法学会理事肖飒分析,2013年,我国对于比特币本身的法律属性给出了明确界定:特定的虚拟商品,也就是承认其“财物”的地位。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再次确认了虚拟财产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因此拥有比特币在我国是合法的。肖飒认为,偶发的个体与个体之间的交换行为合法。在她看来,我国法律中的“所有权”,就包含“处分权”这一重要权利,如何处分是所有权人的私权利,其他人无权干涉。但是,如果将比特币当做一种类金融产品,以此为业,专门进行撮合和赚取差价的行为,则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具体而言,可能会涉嫌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2019/5/22]
这充分说明,已经有案子出现了,并且呈现一定活跃态势,司法机关严阵以待,提前用相关法律知识武装自己,以便更好地适应或许会出现的涉币案件潮。
声音 | 肖飒:区块链新规 预示五个未来趋势:10月22日消息,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飒今日发文对日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从五个方面进行了解读:1、由于区块链媒体极易影响社区用户的心态,如果含有内容与挖矿、产生tokens直接相关,该媒体行为应该受到区块链新规管理;2、作为“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的程序猿成为“盯防主角”;3、建议广大区块链行业企业和从业者,积极参与到各地区块链行业协会中;4、备案,倾向于形式审查;5、社区言论并非法外之地,互联网从来不是法外之地,区块链同理。[2018/10/22]
反观链圈,几乎每一个区块链项目方都有“发币”的冲动,虽然我们理解“激励机制”对项目自身的作用,然而,一旦发币ICO,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会被定性为“非法的公开融资行为”,涉嫌非法集资类犯罪或非法经营罪等。
声音 | 肖飒:中国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有望年底落实:据财新网,对于国家网信办19日公布的《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表示:“这次给的征求时间较短,说明市场呼声强烈,监管机构的心情迫切,应该很快会出台,估计年底前有望落实。”与网贷等行业初期不同,区块链行业在监管初期就开始重视“行政处罚”,此次意见稿提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也表明了监管机构的态度:违者可入刑。此次规定对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实行备案制,要求进行年审。对制作、发布、传播法规禁止信息等违规行为,规定明确了警告、罚款、甚至责令暂停服务等责任追究。[2018/10/20]
懂币圈的人越来越多
曾几何时,我们以为坐在对面的检察官朋友对币圈不甚了解,近期发现,并非如此。为了办案准确,他们深入调研,甚至暗访;对于token的价值,并不是全盘否定,而是认为如果token对应有权益等,则token自身是有价值的,不能把发行代币的行为认定为“”,在实务中,也做出了“不批捕”的决定。
同时,在认定是否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问题上,检方对于“投资者特定与否”的认定相对严格,如果确实“私募”,那么,不构成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是,不一定会按照无罪处理,而是有可能选择计算机类犯罪予以补白。
对于“境外发币,境内无实质销售”的行为,当下,司法机关采取的方式还是相对宽容的,基本不会主动“穿透式审判”,而是“等子弹再飞一会儿”。因此,类似的项目方暂时可以喘息,记住万不要回国内进行“路演”等销售活动,以免遭遇刑事风险。
组织领导罪,浮出水面
与飒姐同在一所高校任职兼职硕导的资深检察官,谈到其学生在某区按摩店门口窥见一群老人家认真听课:什么是区块链什么是虚拟币及如何投资。
这不禁让我们联想起数年前的P2P线下推广,十几年前的纳米技术线下推广,新瓶装旧酒,还是那个配方:行为。
诚然,行为本身只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我们必须说明,组织者和领导者是构成犯罪的。其中,读者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活动中的“讲师”应归属于“组织者领导者”的范围之内,应当受到刑法第224条之一组织领导罪的处理。
目前,在内陆一些城市拿区块链技术蒙投资者的不法活动有所抬头,相信办案机关不会坐视不管,传说中的“剿匪”工作势在必行,务必保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在此,飒姐也提醒诸位读者,不要轻信项目方的忽悠,您看中的是“回报”,人家看上的是您的“本金”。
写在最后
这篇文章的目的只有一个:提醒区块链项目方,不要以为司法机关还在懵懂之中,也不要以为这一轮技术更迭会像P2P一样遇到监管红利,不会的。
目前法律的态度非常坚决,发币是非法公开融资,涉币交易所不允许在境内存在,一旦发现立刻取缔。
同时,针对区块链项目的备案,已经如火如荼进行中,但备案不是许可,并不能因此获得“法律金钟罩”,如果涉嫌违法犯罪,该处理的时候绝不会手软。
这里是“越过山丘,还在等你的飒姐”,明天见!
标签:COMINDEXUNDPPLYearn Compounding veCRV yVaultAmun DeFi Momentum IndexaisifundAppleSwap AI
Aave,以前称为 ETHLender,现在是 DeFi 领域的前沿应用。Aave 是该领域中第一个提出闪电贷概念的人。在闪电贷之前,你必须用一个超额抵押的资产来借贷另一个资产。
前言 MEV 是 Miner Extractable Value 的缩写,即矿工可提取价值。2019 年,智能合约研究员菲尔·戴安(Phil Daian)和他的同事们一起撰写了 Flash Bo.
摘要 据零壹智库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12月,国家层面共计出台40余部区块链相关指导政策,其中,国务院出台区块链相关指导政策13部,有6部在2019年出台.
"有些事,发生在别人身上是故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就成了事故" 代码的升级是一件痛苦且脆弱的事。尤其是在本就十分复杂的代码大厦上,任何微小的改动,都可能因为某些边界条件的疏忽而造成崩塌,Compound最近就遇到了这事 Compound是一个老牌的去中心化借贷平台 Q1: 为什么要有借贷这回事儿? 在区块链上,所有的资产都是代币化的。
PayPal 首席执行官 Dan Schulman 在财报会议上表示,美国人在银行账户之间转移资金仍然要依赖过时老旧的系统,而数字钱包可以大大提高政府发放刺激支票的效率.
8月27日,福布斯消息称“中国人民银行将在未来几个月内向七家机构发行国家支持的加密货币”,8月28日,接近央行的知情人士直言:内容不准确,时间和机构范围不靠谱,纯属瞎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