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检察日报,作者:曾婕
为了维护货币的发行和流通秩序,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通过刑法来规范与货币相关的行为,同时用刑罚来惩罚涉及货币的犯罪行为,甚至以重罪予以打击。私人数字货币已争议十余年,笔者认为,围绕其涌现的新型犯罪,以及其可能对国家和社会利益造成的危害,都表明必须以强有力的刑法手段对其予以规范。
私人数字货币犯罪刑法规制的现实困境。首先,现有货币类罪名难以规制私人数字货币犯罪。从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看,涉及货币犯罪的规定有5个条文,均规定在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第151条,第170条至第173条。然而,因为私人数字货币的特殊性,这些规范根本无法适用。目前,从法律概念来看,货币犯罪构成中的“货币”仅包括本国或外国的法定货币和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普通纪念币或贵金属纪念币。当前我国有关货币犯罪的规范无法适用于利用私人数字货币实施的违法行为,私人数字货币的发行、流通、使用处于刑事监管的空白地带。因此,需要对现行刑法的相关规范作出调整,将上述这些仍然游离在刑法规制范围之外的私人数字货币行为及时纳入刑法规制的范畴,建构并织密织严私人数字货币犯罪的刑事法网。其次,现有刑法难以规制私人数字货币融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0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然而,国内通过发行代币形式包括发行首次代币进行融资的活动却仍有存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从现有刑法规范来看,现有金融类罪名有: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关金融罪;组织、领导活动罪;等等。但是,从这些罪名的构成要件看,均难以适用于上述私人数字货币融资行为,难以对通过私人数字货币从事非法金融的活动进行有力打击和有效规制。
韩国检察官冻结Do Kwon 536万美元的资产:金色财经报道,首尔南部地方检察官办公室发言人周二表示,他们冻结了Terraform Labs首席执行官Do Kwon价值71亿韩元(536万美元)的资产。
首尔一家法院正在审查Do Kwon在国内和海外的资产,以寻求归还。如果法院批准,预计韩国将阻止Do Kwon转移或出售被确认的资产。在法庭做出最终有罪判决后,这笔钱将被没收。检察官办公室证实,这些资产包括Do Kwon在海外的存款,其中一个账户位于瑞士,首尔检方正在请求司法合作。[2023/4/11 13:57:06]
私人数字货币犯罪的立法设想。私人数字货币犯罪属于新型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尤其是会给国家的货币体系造成极大的冲击。因此,对私人数字货币犯罪进行刑法规制,及时完善刑法漏洞,是当前治理私人数字货币领域各种问题的首要任务。
美前检察官:监管机构通过SBF被捕向加密行业“传递信息”:金色财经报道,美国司法部证券和商品欺诈部门前检察官Renato Mariotti表示,FTX前首席执行官SBF的被捕为美国政府监管机构提供了一种向加密行业“发送信息”的方式。Mariotti谈到SBF的一系列媒体露面时说“从司法部的角度来看,SBF正在传播错误信息,并导致监管机构对监管市场缺乏信心。”Mariotti表示,SBF很可能会被当作加密行业需要更多监管的原因。加密行业可能会在短期内面临来自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大量执法行动”。(CoinDesk)[2022/12/16 21:47:48]
首先,增设擅自发行数字货币罪。擅自发行货币行为具有较大的危害,使国家重大利益处于危险和内外威胁的状态。因此,为了防患于未然,规制未经允许擅自发行数字货币的行为,应当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增设擅自发行数字货币罪。在具体的法定刑配置上,考虑到擅自发行数字货币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应当配置比伪造货币罪更重的法定刑,以便实现罪刑均衡。另外,鉴于擅自发行数字货币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非常大,需要进行提前规制,可以把擅自发行数字货币罪设定为行为犯,不将发行数额和造成的结果作为入罪要素,而是将其作为法定刑升格条件。在具体的罪状设计和法定刑配置上,可以规定为:擅自发行数字货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擅自发行数字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冒充中国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数字货币;公开在我国发行非法定数字货币;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根据该立法设想,任何主体,只要非法定货币发行主体,在我国发行具有开放的资金流动功能、使用不受地域限制的数字货币并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不论是否盈利也不论发行数量多少,即构成擅自发行数字货币罪。
纽约总检察长办公室抨击加密货币市场:纽约总检察长办公室就加密货币市场发表了一份措辞严厉的声明,向消费者发出警示,称加密货币市场容易受到投机泡沫的和犯罪分子滥用的影响。总检察长Letitia James称,加密货币是高风险、不稳定的投资产品,它有可能快速带来收益,也可能会导致灾难性的损失。她还称,虚拟资产交易使投资者面临更大的市场操纵几率,以及交易平台运营商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许多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经营者自己在虚拟货币上投入了大量资金,在自己的平台上进行交易而不受监督。(金十)[2021/3/2 18:05:18]
其次,取消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对伪造货币罪伪造行为的限制。从行为表征的社会危害性层面看,伪造法定数字货币的行为较伪造纸币的行为对国家主权货币信用及货币体系的破坏性更大,甚至可能造成国家法定数字货币网络系统混乱。对伪造法定数字货币的行为,可以作为现在伪造货币罪的加重情节处理。但需要注意的是,伪造法定数字货币罪的“伪造”行为与擅自发行数字货币罪的加重情节冒用名义发行数字货币的“冒用”行为最大的区别是,“伪造”是以法定数字货币为模板,而“冒用”是仅仅利用货币发行主体名义而不以法定数字货币为模板。相比较,“伪造”是在法定数字货币的基础上,想以假乱真,“冒用”却是以假充真。
动态 | Bitfinex和Tether已在与纽约总检察长办公室法律问题上花费超50万美元:据The Block消息,Bitfinex公司的律师事务所Steptoe和Johnson LLP以及Morgan、Lewis和Blockius LLP在7月30日向纽约最高法院提交的一封信中披露,Bitfinex和Tether已在与纽约总检察长办公室(NYAG)的持续法律纠纷问题上花费超50万美元。[2019/7/31]
再次,对持有、使用假币罪进行修正。私人数字货币出现后,私人数字货币的使用不仅包括作为货币使用,也包括作为金融工具或金融衍生工具使用;同时,行为人持有、使用的私人数字货币并非是伪造法定货币。因此,应从主观方面、定罪量刑情节和罚款数额方面对刑法第172条规定的持有、使用假币罪进行修正。就具体的修正而言,可将该罪修订为:明知是非法定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0万元以上2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值得说明的是,行为人对单笔或单次对私人数字货币资金金额的转移往往大于普通伪币使用量,因为其主要用在跨境汇款、债券类投机等方面,其危害性也更大,所以加上了情节犯,对罚款数额也相应增加。如果行为人使用假币的目的是、逃税等则直接适用罪或逃税罪等特别规定。
目前,我国正处在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关键时期,也正在试点法定数字货币,因此,考虑对涉私人数字货币相关行为的法律规制问题是十分必要的。然而,从现行刑法层面看,其很难实现对涉私人数字货币犯罪行为的有效规制,必须基于数字货币的特殊性和预防犯罪的视角进行针对性刑事立法。
要点: Ruffer从其比特币投资中获得了超过7.5亿美元的利润,如今已将6.5亿美元套现。自11月以来,其持有的加密货币的价值增加了一倍以上。该公司仍有约7亿美元的比特币资金分配.
1月15日下午,北京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举办构建新发展格局讲座。北京市委书记蔡奇在会上表示,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区块链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突破应用,在支撑数字经济、赋.
1月27日消息,ConsenSys开发人员BenEdgington发文公布此前1月14日以太坊开发者会议相关内容.
来源:FX168 周四,比特币价格自开盘以来,已从周三的下跌中回升。然而,交易员和分析师不确定反弹是否可持续,一些人表示,这可能是GameStop的股票戏剧性事件的结果.
原文链接: https://verisart.medium.com/are-nfts-the-future-of-the-art-market-59bfe04cfed2 VRtigo Alott.
2021年开年比特币迎来大涨,后续比特币是否能继续“疯狂上涨之旅”是摆在每个加密投资者面前的问题。知史鉴今,2020年比特币市场的变化为回暖—312暴跌—突破性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