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未央网
作者:曾杰律师,金融犯罪辩护律师,广强律所高级合伙人暨非法集资案件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卢捷培律师,广强律所非法集资案件辩护与研究中心核心律师
在大多数国家,当地法定货币兑换外汇,往往会受到诸多监管。但是随着数字货币,特别是USDT这类稳定币的出现,不同法币的兑换可以通过数字货币作为媒介进行转换,通过此种方式进行跨境的资金转移,使得监管部门更难以管控。
此前相关走地下钱庄的“法币对敲”模式可谓是相当“隐蔽”,因为单纯的法币对敲模式下,人民币交易流水和外币交易流水分别在境内和境外发生,已经是很难察觉,但是人民币的接收方和打款方,往往无法解释此类大额资金流动的真实原因,根据人民币流水可以顺藤摸瓜调取相关证据。
TradFi:比特币和恒生指数出现涨势停滞可能意味着更大范围的避险情绪:金色财经报道,TradFi公司表示,比特币一个月前开始的上涨在本周遇到了瓶颈,上涨势头在关键技术阻力位附近失去了动力。香港基准股指恒生指数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Spectra Markets的交易员兼总裁Brent Donnelly在周一晚些时候发给客户的一份报告中说,比特币和恒生指数的失败是技术警告,表明2023年初的宁静可能不会持续一整年。
Donnelly的言论证明,比特币在经验丰富的交易员中作为风险情绪先期指标的信誉正在增强。过去,比特币在主要顶部和底部领先了标普500指数几周。
比特币周一跌幅接近4%,从2.4万美元开始下跌。去年8月在24000美元上方也出现过类似的冲击失败。恒生指数也从阻力位转低,阻力位可以追溯到2022年6月。[2023/2/1 11:41:20]
但是,一旦以数字货币/虚拟币作为媒介,比如使用人民币购买USDT,然后以美金交易对出售USDT,在境外接受数字货币对应美金,此种数字货币对冲交易下,人民币最终还是转换成了美金,如果分割来看,购买USDT,出售USDT的行为都只是单纯的数字货币买卖行为,人民币的交易流水,背后承载的是合法的数字货币交易。
近一周比特币链上活跃度持续上涨 转账手续费有所上升:Tokenview数据显示,近一周(08.03-08.10)比特币全网算力在132EH/s至127EH/s之间波动,链上手续费有所上升。在链上基本指标方面:七日新增地址每日均值为52.92万,环比上升1.06%;活跃地址数均值为93.30???万,环比上升1.07%。七日链上交易均值为91.97万BTC,环比上涨1.05%;日均交易笔数为29.36万笔,环比上升1.04%。其中单个区块手续费均值在8月06日达到1.257BTC,位于近30日以来高位。[2020/8/11]
类似模式下,多年前有过被指控非法经营罪的案例,但是检方最终决定不起诉,原因并非证据不足,而是检方认为这种交易不属于换汇,而是属于数字货币买卖。
新的比特币局正利用英国皇室成员实施:一种新的比特币局已经出现,它利用英国广播公司的一篇以哈里王子和梅根·马克尔为原型的虚假报道实施其加密货币计划。欺诈广告称这对皇室夫妇在电视节目中讨论了“财富漏洞”,该漏洞可以“在三到四个月内将任何人变成百万富翁”。 该广告声称这对夫妻正在使用加密货币实现“财务独立”,并从王室成员的职责中抽身而退。(Cryptoglobe)[2020/4/12]
笔者认为当时的检方的认定是正确的,买卖外汇类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外汇金融管理秩序,对象是外汇,数字货币本身不是法币,更难称外汇,因此不能定性为外汇类非法经营罪。
但是,这种监管的空白区,未来可能发生改变,监管层已经明确注意到此种行为的风险。
行情 | USDT占比特币交易比重约65%:据cryptocompare数据显示,目前比特币交易情况按照交易币种排名,排在第一的是USDT,占比为65.01%;排在第二的是美元,占比为13.04%;排在第三的是日元,占比为10.30%;排在第四的是QC,占比为4.77%;排在第五的是欧元,占比为2.24%。[2019/7/15]
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陆磊表示,应用区块链技术,可以轻松绕开银行,实现资金跨境流转。与此同时,数字货币也是潜在威胁——用各种虚拟币作为中介,先将汇款人所在地的法币转为代币,再在收款端将代币转为收款人所在地的法定货币,在事实上完成跨境支付。
由此可见,从行政监管层面,官方已经注意到此种行为可能会涉嫌相关风险,即监管层认为数字货币交易行为本身已经拥有了跨境支付功能,而对于数字货币交易平台提供和去中心化交易服务,成为了监管空白区,未来加强这类监管或成可能。
但是,监管的手段有多种,行政违法还是刑事犯罪?
从外管局人士的发言来看,相关部门已经把这种双向对冲交易模式整体评价为一种非法兑换外汇的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数字货币交易者的身份,已经转换成为了一个换汇者。但是从单个行为来看,此种行为,不管是人民币买入数字货币,还是卖出数字货币收取外汇,每一步都是正常的数字货币交易行为,其交易的目的到底是炒币获利还是转账资金,实际上比较难以判断。如何区分,需要更加明确的监管规定和实践经验,可能会以交易是否有获利结果、交易金额、频次、方式等等作为重点评判依据,从而对相关换汇的评级给予相关的行政处罚。
提供交易的平台是否会变性为地下钱庄?
根据目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提供非法的外汇交易,倒买倒卖外汇的相关平台和个人,比如地下钱庄,一般是定性为非法经营罪。而一旦外管局或相关监管单位将这一种通过数字货币作为中介双向换汇交易定性为非法买卖外汇,那交易平台是否会构成一个提供倒买倒卖交易的地下钱庄?
去中心化的交易模式下,不存在中央交易对手
问题的关键就看交易平台是否承担了一个中间交易方的角色。如果是采用C2C的模式,往往并不存在一个中间交易方。因为通过C2C的交易,也就是客户向平台上的其他数字货币持有者购买,平台本身只是提供数字货币交易的信息和外部监督服务,比如A客户持有人民币向B客户购买数字货币,然后将数字货币出售给C客户获得相关的外汇,此种去中心化的交易模式下,根本就不存在一个中间交易对手。因此即便能够判定A客户属于违反外汇管理条例违法兑换外汇,也无法找出为其提供服务的地下钱庄在哪里,刑事打击的重锤会遇到难题。而且即便是B和C就是同一个客户或承兑商,也不能够直接认定其开展了兑换外汇的业务。
但是如果有一家公司或团队,专门开展以数字货币为媒介的外汇兑换服务,其在数字货币交易平台上专门招揽客户为其提供人民币-数字货币-外汇的全套兑换服务,也就是说其开展业务的本身目的,是收取外汇兑换的佣金,而不是赚取数字货币涨跌的兑换差价,此种行为在未来的监管模式下是有可能被定性为非法买卖外汇型非法经营罪的。
因为,在这种业务模式下,即便从单个交易行为来看属于数字货币买卖,但是提供此类交易的中介平台或者承兑方,即便不是开展外汇业务,也属于一种跨境支付业务,即便不是定性为买卖外汇类非法经营,也可能定性为开展违法的支付结算业务。这种将单个合法行为综合判断成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模式并不少见。比如在非法集资案件领域,P2P的超级债权人模式,从单个行为模式来看,债权持有人和投资者之间的债权转让行为属于合法的民事行为,但是,如果整体评价超级债权人的这一种针对不特定对象的债权转让行为,就会被判定为一种非法的面向公众融资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或许不久的将来,会有相关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甚至两高的司法解释对此问题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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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1月底,高盛才将BTC与全球资产进行对比排名,虽然如此,自2021年开始至今,BTC的回报率是能源行业的两倍.
虽然5万美元似乎还不能成为比特币的强支撑位,但一些原因表明比特币的牛市还在持续。 1、没有人想出售比特币 在目前的比特币价格,市场上大多比特币持有者并不打算卖出自己手中的比特币.
即使今年以来DeFi市场获得了瞩目的增长,DEX已经开始进入到真正的使用阶段,但是交易量主要还是来自于个人级交易者,使用DeFi协议交易的机构用户还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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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说作者|谈叔 本期编辑|?ColinWu币安创立之初无须KYC即可使用它的部分服务。币安的衍生品与上币也最为激进。同时币安与政府沟通的态度也非常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