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上一篇文章中曾写到,刑法泰斗级人物张明楷教授认为,比特币属于刑法上的财物。那么,与比特币同属于加密数字资产的以太坊是否也属于刑法上的财物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在最新的一起判决中给予了答案。
以太坊开启了ICO热潮,前两年的区块链ICO项目,ETH都属于约定成俗的募集对象,无论是散户还是机构,对一些区块链项目进行出资时,都采取支付ETH的方式。
作为全球流通市值第二大的加密数字资产,以太坊曾被视为区块链的2.0,是区块链加密资产中除了比特币之外的标志性加密数字资产。
以链法团队处理的众多区块链项目投资纠纷、代投纠纷为例,其中绝大多数都会涉及ETH,对ETH财物属性的认可,是解决此类纠纷的重要前提。同样的,以ETH为犯罪对象的违法犯罪行为,其定罪量刑的重要前提也是司法认可的ETH财物属性。
Jim Cramer:感谢美国SEC主席站出来对抗想要(现货)ETF的加密恶霸:1月22日消息,CNBC节目主持人Jim Cramer发文表示,感谢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Gary Gensler站出来对抗想要(现货)ETF的加密恶霸。他们可能会被Genesis Global炸得天翻地覆,该公司目前正在申请破产。
此前,Jim Cramer一再提醒美国SEC打击不合规的加密公司,呼吁投资者立即退出加密资产类别。[2023/1/22 11:26:07]
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的一起盗窃犯罪案例宣判,福田区人民法院认为,以太币在中国境内虽不能作为货币流通,但其作为一种虚拟财产,其所有者能够对持有的货币进行管理、能够通过特定方式进行支付、转移且能够使用货币公开进行交易,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属于刑法上的“财物”。
麦当娜:非常想要无聊猿BAYC #3756,“但太昂贵”:金色财经报道,麦当娜在接受《Variety》采访时表示,她一直在为“无聊猿BAYC #3756”烦恼,因为这个NFT 和她非常像,但价格太贵了。麦当娜说:“我一心想要得到这个猿,这就是我非常想要的东西,戴着摩托车皮帽、五彩牙齿,有人告诉我这个猿的灵感来自于我,以我为原型,而且已经被我的一个粉丝购买了,这个粉丝本来想卖给我,但是太贵了。”据OpenSea数据显示,BAYC #3756 在 OpenSea 上的售价高达 800.69 ETH,约合1,303,130.98美元。[2022/7/28 2:42:24]
这样的一起案例,对于深圳地区处理涉及到ETH这种加密资产的纠纷案件,具有重要的意义。
深圳地区作为众多区块链项目的所在地,涉及到比特币、以太坊等加密资产的案件众多,以这个案例为参考和借鉴,会有利于这些案件的处理和解决。
EthHub联合创始人:EIP 1559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带来了人们想要的用户体验:EthHub联合创始人Eric Conner刚刚发推称,EIP 1559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带来了人们期望的用户体验。而当前的收费市场对用户一点都不友好。据悉,EIP 1559旨在改变以太坊费用市场,主要变动涉及:1.目前1000万 gas限额会被两个数值所取代,一个是“长期平均目标”(1000万),另一个是“每个区块的硬上限”(2000万);2.交易需要支付一个基础费用(BASEFEE,它会被燃烧掉),该费用按区块进行调整,目标是确定一个value值,使得区块gas平均使用量保持在1000万左右。[2020/7/16]
案件档案
审判法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案号:粤0304刑初2号
动态 | 美国银行首席执行官:随着加密货币的兴起 我们想要一个无现金社会:据finance消息,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首席执行官Brian Moynihan最近表示,随着加密货币的兴起,以及PayPal (PYPL)、Zelle和数字钱包等支付系统的出现,超过半数的货币交易已经通过电子方式进行,我们想要一个无现金的社会。银行业务已经数字化,而且将继续以这种方式发展,现在需要考虑的只是想办法增加价值。[2019/6/20]
判决时间:2020年01月20日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立于2019年3月入职深圳市鑫益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区块链工程师职位。2019年4月份,被告人李立参与鑫益嘉公司与被害单位深圳市浩德贸易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浩德星球项目,李立掌握了浩德星球项目的私钥和支付密码。
因被告人李立在鑫益嘉公司试用期间被评定为不合格,于同年5月31日向鑫益嘉公司辞职,并于当日办理了工作交接。
被告人李立对被辞职心生不满,遂于2019年6月20日在其住处利用之前掌握的浩德星球项目的私钥和支付密码,通过手机上网登入浩德公司在IMToken虚拟交易平台开的帐户PK-新钱包盗取以太币3个、浩德币400万个。同年7月15日,被告人李立又进入浩德公司在IMToken虚拟交易平台开的账户PK-新钱包盗取以太币0.4个。后被告人李立将盗窃的以太币、浩德币转存在其OKEX交易平台开设的帐户和IMToken虚拟交易平台开设的帐户里。
根据被害单位提供的市场交易行情记录,涉案被盗的以太币共价值人民币六千余元,其中2019年6月20日盗取的3个以太币价值人民币5536.99元。案发后,被告人李立已向被害单位退还其盗窃的全部浩德币及0.4个以太币。另查明,涉案浩德币因并未公开上市交易,无法计算价值。
一审判决
一、被告人李立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二、责令被告人李立向被害单位深圳市浩德贸易有限公司退赔人民币5536.99元。
链法案评
1.ETH属于刑法上的财物
沿袭对比特币刑法意义上财物属性的认定方式:
首先,ETH的获得方式有两种,第一种,很多人的ETH都是通过支付相应的法币对价进行购买。第二种,有的以太坊是通过挖矿产出。也就是说,以太坊既具有客观的交换价值,也具有主观的使用价值。
其次,“财物”这一概念,原本就包括财产与物品,所以,财产以及财产性利益都可以包括在“财物”这个概念之内。
我国刑法没有区分财物与财产性利益,而是只使用了“财物”这个概念。既然如此,就可以认为我国刑法中的财物能够包括狭义的财物与财产性利益。况且,财物的外延一定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增加的,在虚拟财物大量普遍存在的情况下,没有理由否认虚拟财产属于财物,ETH也在此列。
最后,以ETH为代表的加密资产,存在经济价值,可以公开交易,将其解释为财物不会超出国民的预测可能性,所以将盗窃ETH的行为认定为盗窃罪,也是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
2.ETH这类虚拟货币的价值认定应以案发时的交易价格作为依据进行计算
盗窃犯罪的数额,是对盗窃犯罪进行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从链法团队接受的众多咨询来看,很多投资人在向我们咨询时都曾提及,当地由于无法确定相应的加密资产所值金额,所以往往无法立案。
在本案当中,法院在认定被盗窃的ETH价值时,选取了「案发时的交易价格」作为依据进行计算,这也是我们一直以来提倡的观点。
加密资产具有价格波动性大的特点,所以,选取哪个时间节点作为确定价值,很有可能就会影响到定罪量刑。
福田区法院在认定时认为,以太币在进行交易时有明确的价格,其价格虽随着交易行情的变化而有所波动,但就如其他实体货币的汇率或股票交易一样,能够确定在某一时间段内的具体价格。以此为标准,同样可以确认加密资产的金额。
本案中,法院在认定具体金额时,参考了部分交易平台的实时价格,同样也征取了被害单位和被告人的意见。
3.对于未上市交易的加密资产,无法计算价值,但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
本案中,除了被盗窃的ETH之外,还存在一部分浩德币,法院认为由于浩德币未上市,所以无法计算其价值,但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
作者|哈希派分析团队 动态 | 数字货币集团DCG:BTC投资占比50%:据CNBC消息,数字货币集团DCG(Digital Currency Group)创始人Barry Silbert公布了.
原文链接:https://www.buildblockchain.tech/newsletter/issues/no-89-keep-the-tech-bringing-bitcoin-to-e.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我们几乎每天都在见证历史:美股熔断、比特币一夜“减半”、奥运推迟、高考延期、原油期货出现负价格、股神巴菲特割肉、实体产业掀起裁员潮……动荡不安的世界里.
微软的一项新专利申请详细介绍了一种利用身体机能来挖加密货币的方法。这项名为“使用身体活动数据的加密货币系统”的专利说明了“在用户处理信息服务供应商的任务时产生的脑电波或身体热量如何用于挖矿.
最近Uniswap和Lendf.Me接连发生两起「重入攻击」事件,均由于DeFi合约缺少重入攻击保护,导致攻击者利用ERC777中的多次迭代调用tokensToSend方法函数来实现重入攻击.
据Decrypt5月6日报道,比特币开发者们在减半前的几周已经忙得不可开交,仅在4月份,BitcoinCore就有510次代码提交,这比比特币诞生以来的任何月份都要多.